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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诚渊谈现代舞商业市场的规则与潜规则
时间:2014-03-03 19:57:49 来源:新浪博客
一位学习现代舞的年轻朋友感到迷茫,留言询问了三个问题:“1·现代舞为何不商业娱乐一下?2·现代舞是否因为另类小众,以致商业价值不高?3·现代舞可否向商业市场借鉴学习?”
我在上一篇博文《现代舞为何不商业娱乐一把》中回应了第一个问题,也在2012年12月28日的博文《大众和小众》中,就现代舞作为‘小众’艺术的本质有所陈述,并澄清了一般人误以为 ‘小众’就是没有观众市场、没有商业价值的错谬观念,于此不再重复。至于第三个问题,因为我的大学本科是工商管理学士和硕士,对商业市场运作有一定认识,所以在回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向年轻人说明:商业市场不是把东西拿去地摊贩卖,多人喜欢的货品,就可以多卖多赚一点那么简单;市场有许多规则和潜规则,不了解的话,再好的货品也会落得焦头烂额,到时被骗了,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死的!
比如年轻朋友谈到“美术名画也很抽象小众……而且贵得吓人”,在他的眼里,可能只看见今天许多画廊里挂着的抽象画,卖得价钱很高,竟仍然有冤大头的买家,那现代舞也是抽象的,为什么就不能卖个好价钱?可是如果他了解许多画廊背后的投资商如何操作市场,如何推抬拉扯美术品的价钱,以致许多今天我们看见表面上的昂贵价格,其实是投资商人账本上的数字游戏,便不会认为随便一个年轻画家可以凭几张抽象画,就能赚取天文数字般的酬劳。
每一种货品,都有该货品的特定市场规则,而且越赚钱的市场,规则和潜规则便越多,要跨进这个市场的门槛便越高。以摆地摊为例,不要以为随便找个人潮来往的地方就可以摆摊档、卖货品;货品的档摊摆下来,便要应付城管和交付‘保护费’,而人潮越多的地方,要付的‘保护费’便越多,要面对争夺这片地方的压力便越大。总之,在商业世界里,没有 ‘免费午餐’这回事!
娱乐事业为主的商业市场,规则和潜规则更是多不胜数,不是凭着一腔热血希望普及现代舞,现代舞便可以在娱乐圈里摆显、或在这个市场里分一杯羹的。有些年轻人因为不懂娱乐市场的规则,以为只要舞者们愿意,娱乐商业市场就会张开双臂欢迎现代舞,所以跑来跟我说:“为什么你们的演出不多卖广告、不出光盘、不上电视台的综艺节目,那里很多人看啊!可以普及现代舞啊!”在那些年轻人的想象中,现代舞不在娱乐商业的市场环境里演出,肯定是因为现代舞太孤芳自赏,只要现代舞者们放下身段,跟娱乐商业市场的老总们打个招呼,说:我们愿意来市场里跳舞啦,就一切OK!
事实可不是这样!我们先不谈在大众媒体上登个广告需要多少钱,或出一个光盘放在音像市场里贩卖需要多少版权费、发行费、上架费、宣传费等,单就现代舞希望在今天电视台的综艺节目里演出,便不是件容易的事。还是以一些事例来说明比较清楚:
事例一:九十年代初广东现代舞团成立的头几年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节目筹委会每年征求舞团提供节目,可每年都是在第一轮节目筛选时,便把现代舞给刷下来,没办法,我们报送的节目,都不够喜庆样样、不够民族特色。终于有一年广东现代舞团被征调到中央电视台的“除夕晚会”里演出,节目筹委会要求舞团根据电视台提供的音乐和服装编舞,而且要强调中国的民族特色。结果表演拍摄下来,我们在镜头里一看,哎哟!明明是中国民族舞新编嘛,可电视台的编导们说,你们的‘现代舞’真棒,现在国内已经没有这样认真排练和演出的团队啦!后来电视台每到中秋节、元宵节等节目都要求我们演出充满喜庆和民族特色的‘现代舞’节目,我们希望电视台出点路费和演出费,却被告知,给你们在电视上演出,是推广普及‘现代舞’的机会,怎么还要钱?最后舞团经不起折腾,便宁肯不要这种机会了。
事例二:北京电视台每天早上都有教人跳舞的节目,节目中有跳民间舞、国标舞、健身舞、街舞等。数年前,节目导演咨询北京雷动天下可否在节目中开设现代舞课程,我说当然可以,并乐滋滋地设计了各种练习和示范内容。可是在讨论节目形式时,电视导演强调观众需要的,是浅白易懂的现代舞,所以只要求每天在电视上教一组简单的动作,并解释这组动作的含意,比如‘太阳出来了’、‘花儿好美哇’、‘你吃饭了没’等,我只能翻白眼,告知我不懂跳这种普及版的‘现代舞’。后来电视台还是请来一位北京舞蹈学院的美少女老师,每天教大家跳一些美美的‘现代舞’,教了三个月,我也有留心观看,直至课程结束,不过好像也没有太多人注意这档节目,电视上的‘现代舞’最终可惜没有普及起来。
事例三:湖南卫视的“天天向上”是个很受欢迎的节目,经常打电话来,希望邀请香港城市当代舞蹈团作嘉宾,到节目上介绍现代舞。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节目安排非常仓促,总是星期一打电话来问,星期五可不可以到湖南去作客。因为舞团的工作时间表早定,好多次都无法成行,也让我怀疑了一把,是否把现代舞当成个候补,当有什么大腕嘉宾临时不能来了,便找个大家都觉得比较陌生的面孔来充场?后来终于一次把时间敲定,香港舞者们可以到“天天向上”了,却发现我们提供的录像带子里的节目,不是太慢、便是太深沉,没有合适在电视上展演的‘现代舞’。我说,“天天向上”要介绍现代舞,一般电视上已经有许多很快、很激扬的舞蹈了,现代舞的慢和深沉,不正是要被介绍的重点吗?电视编导说,我们是电视台的节目,而我们的观众市场需要的,是短小精干、节奏浓缩的作品,我知道现代舞的编舞很厉害,是否可以编排一些精彩合适电视播放的舞蹈作品呢?我说,我们当然可以为电视台编排合适演出的舞蹈,但就有违‘介绍现代舞’的初衷,老远跑去湖南,就是贡献一台娱乐性丰富的舞蹈节目,而且还没有演出费,那我们“天天向上”干吗?
真正的现代舞要在娱乐市场里演出,门槛不是一般的高,而是高不可攀。我对现代舞不能在中央、北京、湖南电视台的节目里出现,当然觉得可惜,可也绝对没有责怪电视台编导的意思,因为他们清楚知道电视观众的需要,而尽力找寻合乎电视观众口味的节目而已。在这里,越懂得商业市场(电视台节目)运作的人(电视导演),就越清楚市场里的顾客(观众)需要什么,并越严格要求货品(舞蹈)根据顾客的需要而设计,这也是市场盈利(收视率)的成功保证啊!
所以最后一个问题:“现代舞可否向商业市场借鉴学习?”答案的关键在于,询问问题的人是否清楚他问的是哪个商业市场,并这个市场是否适合现代舞。如果货品(现代舞)进了一个不合适的市场(娱乐圈),不但要付出昂贵的入场费,最后货品(现代舞)没有了,却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报酬(普及现代舞),那才是个冤大头。不过,如果问问题的年轻人想要的报酬不是‘普及现代舞’,而是单纯的出点名、获点利,那娱乐圈这个商业市场倒是挺合适的。
记得九十年代初,我到云南昆明教现代舞课一周,课程结束时,一名长得特别帅气的小伙子,带着点愤满不平的神态,跑来问我,说:“曹老师,你们香港的四大天王唱一首歌,价钱二十万,而我们跳舞的,每天辛苦擦地练功,工资才月薪四百,你觉得公平吗?”我当时回答说:“我觉得公平!因为我认识刘德华,知道他每天唱的歌、说的话、穿的衣服、拍的电影,都是为他的粉丝而做,大多时候身不由己,累了还要笑脸迎人;而我们跳舞,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还有工资可拿,虽然数目少一点,却是开心。不过,如果你觉得跳舞是一件辛苦的事,赚钱又不够多,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投身于娱乐市场,那赶紧不要跳那些又辛苦、又不喜欢的舞了,专心跟刘德华看齐,或许明天我们又有一个新的偶像出现呢!”
所以,现代舞没有必要,也无法向娱乐商业市场借鉴;但跳现代舞的人,可以随时放下现代舞的包袱,直接奔向娱乐市场。没有了现代舞的沉重包袱,娱乐市场的门槛会低很多,年轻人进了市场后,才会更容易明白娱乐行业里的规则和潜规则,然后用各式各样方法去迎合顾客(观众)的口味,才可以获得市场(娱乐圈)的成功,成为出名的偶像,赚更多的钱,也希望从此不会再有愤满不平的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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