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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内心是舞蹈最具魅力的魔力
时间:2014-03-21 16:05:25 来源:中舞网

1、舞蹈中的情感
苏珊·朗格这样说过:“一切艺术都是创造出来的、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形式”。舞姿是舞蹈的载体,使舞蹈演员舞姿与情感融合为一,让舞蹈情感表现的境界达到最为直接和最高的形态意义,其实说到底,情感的最高表现形式,也就是依靠舞蹈的动态意象实现的。
我个人觉得此观点是正确的,她认为舞蹈的基本幻象是“虚幻的力”,其实虚幻的力也就是情感或者是内在的表现,而情感则是舞蹈最重要的精神层面,如果没有情感的运用,也不可能出现优秀的舞蹈作品或演员。
舞蹈是一门没有语言的艺术,苏珊· 朗格在《艺术问题》中曾经说道,“凡是用语言难以完成的那些任务——呈现感情和情绪活动的本质和结构的任务——都可以由艺术品来完成。艺术品本质上就是一种表现情感的形式,它们所表现的正是人类情感的本质”。众所周知,在所有的艺术门类中,舞蹈艺术在情感表现方面尤为显著,我们可以将舞蹈作品看成是一个艺术品,然而这个“艺术品”是没有语言的,它只能以自己的情感用舞姿这个媒介传达给观众,换句话说,舞蹈演员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将是情感的表达,内在表现的外化。
舞蹈,从开始的创作到最后的传达,一直伴随着情感的体验,它是一个捕捉情感、概括情感、凝聚情感的过程。然而走到最后,已经不是个人的情感表现了,而是对社会、人类的情感了。
2、舞蹈的意象
舞蹈的意象是虚幻的,苏珊·朗格书中所说的“虚幻的力”,也就是意象,我国著名舞蹈理论家袁禾在《中国舞蹈意象概论》一书中写到,“舞蹈是通过动作姿态来创造意象的”,也就是说,她认为,舞蹈艺术的意象,是通过舞姿来创造的,然而舞姿又是内在表现的外化,所以我认为 “内在表现 = 舞姿 = 意境”,所以真正的舞蹈艺术或者说舞蹈艺术审美就应该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待。
意境是由动作姿态创造的,我觉得应该是由三个方面组成的,虚拟性、节奏性和造型性。舞姿的虚拟,是出于舞蹈表现情感的目的。因为情感、动作、意象,不可能像语言那样可以一一对应起来,通常是一组舞蹈动作来表现一种情感或一种意象,这种连接是具有规范的程式和符号的意义,观众正是从这些情感符号的虚拟性动作中,去想象感知其中的内涵。舞姿的节奏性,舞蹈节奏分为内在节奏与外在节奏。内在节奏是人心理的节奏或是情感活动的节奏;外在节奏则是人体运动过程中的强弱变化和时间分配。舞姿的造型性,造型是构成意象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可以看出舞蹈造型不仅包括动作姿态,还包括了服装、道具、舞美、构图等因素。
舞蹈是一门综合性艺术,它不仅是舞姿的外在表现,也不仅是情感的内在表现,而应该是“内在表现 = 舞姿 = 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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